强调的另一特点是民主与自由。早在1912年,他就提出民主这个概念是中国所固有的。他在康乃尔大学刊物《康奈尔世纪》(Cornell
Era)上发表《给中国一个共和国》(A Republic for
China)一文,首先纠正了西洋人对中国的一个错误观念,即民主是不合乎中国国情的。他说:“虽然中国受帝制统治了几千年,但在帝制和贵族的后面,始终有一个安静的、平和的、东方式的民主。”(…though
China has been under monarchical government for thousands of years,
still, behind the monarchs and the aristocrats there has been dominating
in China, a quiet, peaceful, oriental form of democracy.)㉖接着,他引了《书经》“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话,又引了《孟子》“民贵君轻”的思想。这些,在胡适看来,都是中国本土民主的根。在这样论证的基础上,他说:“中国统治者的权力是受到约束的,这个约束不是来自宪法,而是来自我们圣贤的伦理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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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