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红习作翻译得很好
龙崎
《福尔摩斯全集》当中的第一篇故事题为“A Study in Scarlet”,流传较广的前人所用译名是“血字的研究”,我使用的译名则是“暗红习作”。之所以如此迻译,是因为故事当中,福尔摩斯曾明确解释本篇得名缘由:“……咱们就叫它‘A Study in Scarlet’,怎么样?用那么一点儿艺术词藻,我看也无伤大雅。生活的乱麻苍白平淡,凶案却像一缕贯串其中的暗红丝线(这里的“暗红”原文也是“scarlet”),咱们的任务就是找到这缕丝线,将它孤立出来,让它纤毫毕现地暴露人前……”由此可知,这里的“A Study in Scarlet”是借用艺术术语,其中的“scarlet”指的是凶案的色彩,代指凶案,既不是指“血字”,也不是指民国译本所说的“血书”。而“A Study in”加颜色名称是美术作品的常见命名方法,指画家以XX色为基调的试验性作品,通常可译为“XX色习作”。因此,“A Study in Scarlet”译为“暗红习作”才贴近作者原意(结合上下文,“暗红”已寓“血色”之意,以作者当时风习而论,无需译得更加直露)。篇名的译法容有变通,但作者既已借主角之口说明篇名来由,随意变通便有些不合情理。以我的感觉,维多利亚时代的世风比今日含蓄优雅,文艺气氛也比今日浓厚,《福尔摩斯全集》一共包括六十篇小说,作者从未因罪案题材而刻意选择血淋淋的篇名或书名,反而一再在故事中申说反对渲染暴力的创作主张。除此而外,“A Study in Scarlet”是柯南·道尔爵士创作的第一篇福尔摩斯小说,亦暗合“习作”之意。从故事发生时间来说,这不是福尔摩斯侦办的第一个案子,但从柯南·道尔爵士写作此篇的经过来看,当时他并没有想到以后还会写那么多福尔摩斯故事,既是如此,这也可以说是福尔摩斯的“习作”。综合种种理由,尽管“血字的研究”是我少年记忆的一部分,我还是认为,这不是一个可以接受的“约定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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