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切斯特的性格缺陷———对父权制下不平等的反抗
其一,罗切斯特的性格缺陷是父权制社会下的不公平造成的。身为一个男性,在父权制社会中,罗切斯特本应享有比女性要多的权利,但是,在维多利亚时代,英国实行的是长子继承制,罗切斯特并不是父亲的长子,因此,他就丧失了对于父亲遗产的继承权。可是父亲又不愿意让次子成为一个穷光蛋,让他与富家女结婚则是维持其地位与财产的一种方式,因此,他欺骗罗切斯特,让他娶了有钱但是有潜在精神问题的伯莎。婚后不久,罗切斯特发现了妻子潜在的发疯倾向,于是深受打击,感到自己被家人背叛。最终,妻子犯病,他为此离开家门,四处游荡,过着荒淫无度的日子。因此,从本质上看,罗切斯特应该受到同情,他“是资产阶级社会及家庭的受害者、弃儿”,是他们让自己忍受种种不公,“由一个单纯的青年变成一个对生活幻灭了的,玩世不恭的人。”
其二,罗切斯特的性格缺陷也是其反抗父权制社会的表现。小说中的罗切斯特像个“恶魔“一样,“对不管哪方面不如他的人,他都表现得傲慢、爱挖苦、粗暴,”种种性格的缺陷,其实是反抗父权制社会的一种表现,他用不同于绅士的表现,来表达自己的愤懑。而由于受到不公正待遇,被引诱娶了有潜在精神问题的富家女,他的第一段婚姻失败了,这又使他对世俗的价值观和婚姻观产生了怀疑。他冷眼看社会中的各种阿谀奉承,如英格拉姆小姐由于看重他的财富和地位而对他故作姿态、装腔作势。他对传统的婚姻观也发起反抗,不再像传统的绅士那样,以财富、权利和地位作为择偶标准,去选择一个与自己在物质和阶级层面平等的女性,而是敢于挑战世俗观念。正是因为他反抗传统,才能够清醒地意识到英格拉姆小姐爱的只是他的财产,世人眼中他与英格拉姆小姐的“平等”其实只限于阶级层面。可是,这种父权制 社会下以财富、地位、阶级为基础的“平等”婚姻,他已经经历过一次,但是却失败了,并且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经历了男权专制时代等战场的洗礼之后,“他变得残缺和谦卑了,因此,他渴望着家庭关系的重建”。出身低微,既没有美貌也没有财富的简·爱也敢于挑战传统观念,认为精神上的平等与物质无关,提出男性和女性在精神上是平等的,这在当时也是不为世人所容忍的,可以说她也是一个“魔鬼”形 象。但是,与罗切斯特一样,他们这种性格的“缺陷”其实是对父权制社会下不平等的不满与反抗,正是这种反抗与不满,使得两个能够跨越物质或阶级的门槛,追求心理层面的 等,最终走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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