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拔了一些表现良好的工人,按卡罗来纳合伙的条件,与他们订立合约,让他们去别的殖民地开印刷所。他们大多数都干得不错,六年合约期满时,已有能力从我这儿买下铅字,独立门户了。好几户人家通过这种方式得以养家糊口,养育子女。合伙关系常以双方争执告终,但我却很高兴地看到,我与他人的合伙都进行得很顺利,结局也很和谐。我想,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事先有所防范,在我们的合约中清楚地列出了各方应尽的义务和应有的权利,这样合伙双方就不至于发生争执。因此,我建议要和别人建立合伙关系的人们都事先做好防范,因为不管合伙双方如何互相尊敬,签订合约时如何互相信赖,日后都有可能心生嫉妒和嫌隙,认为对方在事务的照管和承担上不平等,等等,这常常会使得友谊破裂,往来断绝,或许还要闹出官司及引起其他不良后果。
去书内
-
熊思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