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死而生,为爱而死
Riecho
要说《双城记》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人物,不是充满着爱与美好的马内特小姐,也不是生处贵族阶层却意识到阶级压迫的达奈,而是那个不起眼的,不会体贴的,一直说自己没用却最后为了所爱牺牲自己的卡顿。所谓“向死而生,为爱而死。”大概就是描述他最为贴切的词句了。
卡顿最早出场于达奈第一次审判的现场,在作者的描述下卡顿虽然和达奈外表相像可却截然不同。他穿着不修边幅,对任何事情都漫不经心,活脱脱像一个厌世青年,透露出颓废的样子。而反观达奈,虽然他刚经历了一场审判,但是他对生活还是充满着希望,渴望积极入世。而卡顿的这种自暴自弃,荒废人生的行为根源来自于这个时代,这就是为什么卡顿更令人唏嘘的原因,因为他有能力去获得一个充实的人生,可是这世道让他心生绝望,以至于放弃自己。压迫的人嘲讽,被压迫的人一无所有到麻木甚至以别人的悲剧为乐。
他成了别人的豺狗,把自己的能力白白浪费,畏缩在狮子后面,却不打算挣扎。他如同一个行走在荒漠已久的旅人,因为此前的极度缺水和曾经的海市蜃楼,就算他真的遇到了水源,他也不愿再去尝试了,只当那是幻觉。正如他在喝醉酒之后的自言自语中说到,“因为他让你看到你自暴自弃以前的样子,你本来可能是的样子,这就是喜欢这个人的充分理由!”而同样这也是他“恨”达奈的原因。自己自暴自弃,不相信自己,只愿早日脱离这人世,走向死亡。
但是卡顿并不可能完全放弃自己的,从他开始羡慕达奈,开始遇见马内特小姐,他那原本死寂的心就开始动了,即使卡顿否认它,忽略它,用“被火烧着的灰烬”来比喻自己,可它确确实实存在着——想要在这世间做点什么,被人记住。
马内特小姐用美丽的容貌和善良的性情唤醒了他那颗心,他所遇见的所有人事让他更加沉沦堕落,而马内特小姐让他找到了他在人间所最后可以贡献的价值,“你要记得,有个人愿意牺牲自己来救你身边所爱的人。”而最后,他也的确为他所爱的人而死,甘愿替代达奈走向刑场,让自己爱的人拥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即使是自己死亡。他早已做好了一切周全的准备,在面对死亡的时候他也是从容安详的,我相信这肯定不是因为他对世间毫无留念,讨厌这世道才不惧死亡,我更相信是因为他心中有所牵挂,有所深爱,才恰恰愿意为之死去,无所畏惧,也不后悔。
我想正是卡顿从碌碌无为,自我放弃的向死而生的悲剧式生活到为爱而死,甘愿付出以成全的深情的转变才造就了这个人的魅力吧。卡顿这个人物的经历最大程度上体现了狄更斯在这本书的人道主义,即为了爱而自我牺牲与奉献,爱的感化可以拯救人的精神。 最后套用书里在卡顿决心为爱赴死时三次出现过的话,“耶稣对他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将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卡顿虽然死了,但是他为爱牺牲奉献的精神却永远活着,他也真正的做了些什么,被人所真正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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