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大侦探,你第一个会想到谁呢?

可能大多数人头脑中的侦探是那个拿着烟斗和手杖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塑造这个人物的是赫赫有名的悬疑作家柯南·道尔。

柯南·道尔将侦探小说推向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其小说的故事结构、推理手法和奇巧的构思都给该类题材的小说树立了范本,是当之无愧的文学大师,他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的侦探小说。

今天这期,小编就带大家走近柯南·道尔笔下的大侦探福尔摩斯。

01 柯南·道尔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生于苏格兰爱丁堡,因《福尔摩斯探案集》而成为享誉世界的作家,除此之外他还曾写过多部其他类型的小说,以及戏剧、诗歌等。

柯南·道尔是查尔斯·阿尔塔蒙特和玛丽·福利·道尔的第二个孩子,他于9岁开始了为期7年的耶稣会教育。在他母亲的房客布莱恩·查尔斯·沃勒医生的影响下,他考入爱丁堡大学医学院,于1881年获得爱丁堡医学学士学位和外科硕士学位,并于1885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之后他开始做家庭医生。他的收入很低,所以他开始写小说以维持生计。1891年,他决定放弃医学,专心写作。

当柯南·道尔还是医学院学生的时候,他的教授约瑟夫·贝尔医生观察病人病情最细微的细节的技巧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位诊断推理大师也就此成为道尔笔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原型。夏洛克·福尔摩斯第一次出现在长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中,这篇小说发表在1887年的《比顿圣诞年刊》上。

之后,柯南·道尔继续创作福尔摩斯冒险小说直到1926年。然而,柯南·道尔称福尔摩斯的成功掩盖了他认为他的其他历史小说应得的价值,例如他的14世纪骑士故事《白公司》(1891),以及《奈杰尔爵士》(1906)。

1885年,柯南·道尔与路易莎·霍金斯结婚,并育有两个孩子——玛丽和金斯利。1906年,路易莎去世一年后,他与琼·莱基结婚,并与她生了三个孩子。1902年他被授予爵士头衔,1930年7月7日在英国苏塞克斯郡去世。

他在作品中善于设置悬念,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同时注重整体布局,情节上的呼应性很强,推理严密,运用严谨的因果推理和演绎法推进小说情节,展开故事。其短篇小说有非常强的画面感,其冲突设置集中,情节跌宕、引人入胜,使读者仿佛在读电影故事。

02 大侦探福尔摩斯

柯南·道尔一共写了60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56个短篇小说和4个长篇小说。这些故事在40年间陆陆续续在《海滨杂志》上发表,这是当时的习惯做法(查尔斯·狄更斯也是用类似的形式发表小说)。故事的主要发生在1878年到1907年间,最晚的一个故事是以1914年为背景。这些故事中两个是以福尔摩斯第一口吻写成,还有2个以第三人称写成,其余都是华生的叙述。福尔摩斯的工作地点——贝克街221号如今也成了著名的旅游景点,道尔的受欢迎程度和影响力可见一斑。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位才华横溢的侦探。他有六英尺多高(合约183厘米多),有一双灰色的眼睛,因此显得格外颀长,大背头、棱角分明的钻石脸;细长的鹰钩鼻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一双长腿。他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并戴着高高的帽子。福尔摩斯性情冷漠、孤僻,虽然对结交朋友并不在意但很珍重友谊,坚持己见,但也不乏幽默感,自己承认热衷于恶作剧,喜欢以出人意料的方式揭开案件谜底。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逻辑严密、冷酷、精于心计。

福尔摩斯的好搭档——约翰·H·华生医生为他的案件侦破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而这一对搭档也是小说及影视作品中最著名和受欢迎的侦探搭档。他留着连鬓胡,长相具有亲和力。华生热诚、聪明,脚踏实地,慷慨大方,时不时还会顽皮的幽默一下,同时还具备缄默少言的优点,这点福尔摩斯不止一次夸奖过。两个性格和外貌都有很大反差的人却因一个个案件成了最好的朋友,其友谊也为道尔的侦探系列增色不少。

福尔摩斯探案集(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