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

转载:作为钉子的历史:真实的黎赛留和路易十三

法兰克

作者:小油飞

大仲马毫无疑问是个出色且勤奋的写手,但他是否算得上一位伟大的文学家,说起来总让人感到犹疑。中国人喜欢拿他与金庸相提并论——虽然受到世人的尊重和热爱,却似乎难登大雅之堂——可见通俗小说的尴尬地位跨越近两百年也未能有所改观。据说在世时,大仲马曾因卑微的出身和下里巴人式的作品而遭到巴尔扎克的讽刺;传闻未必可靠,不过想想巴老爷子写的东西,我们自然不难理解他跟大仲马是多么不投脾气。在当时的严肃作家里,雨果倒是大仲马的好朋友;去世132年后,大仲马终于进入先贤祠之时,也正是葬在雨果隔壁。

  

  小说是不是一定要有思想?是不是一定要给人启迪?只是为了讲一个好故事,算不算是好的小说?武侠、奇幻、科幻等类型小说,一向与主流文学是不搭界的,斯蒂芬·金如此热卖,我们也不敢说他是文学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除了马尔克斯之外一个比一个难读;奥罕·帕慕克就有本事把一活生生的谋杀案写得要多没劲有多没劲。在莎士比亚被解读出诸多深沉哲理之前,他也是个爱讲黄段子的下九流剧作家。活在当下,你要是悬念了,浪漫了,穿越了,英雄美女了,大团圆了,把故事讲明白了,似乎立刻就跌份了。所以小仲马靠着一部半浪漫半现实主义的《茶花女》,得到的口碑完全不输他父亲三百多卷浩瀚作品里那些英雄主义的梦想。

  

  言归正传。大仲马与金庸的另一个相似之处,是他们在小说中对历史的态度。他自己毫不讳言:历史,不过是用来挂小说的钉子。所以,没有人会以《倚天屠龙记》为依据来评价朱元璋,也不该有人把《三个火枪手》当成法国历史入门。吊诡的是,无论你怎么鄙视,通俗小说的影响力依然具有不可预测的穿透性——特别是在跨越国境之后。于是黎赛留在许多人眼中,就被定格成了一个热衷于权术的阴谋家角色。这后果跟外国人通过还珠格格来了解清朝历史没什么差别。

  

  钉子上的小说我们爱读,钉子上的电影我们爱看,你要是非说电影不符合小说原作,也未免有点五十步笑百步的意思。2011版《三个火枪手》连飞艇都搬了出来,活脱脱一个加勒比海盗外传,搁不住都是为了看着过瘾,你非计较国王和王后的感情、王后和白金汉的奸情、康斯坦丝的年龄和婚姻状况、米莱迪和白金汉的关系,又是图了个啥呢。

  

  虽说对着电影考据小说我不爱干,对着钉子上的货考据这枚钉子,还是有些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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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赛留

  

  《三个火枪手》里,红衣主教黎赛留是个脸谱式的反派头目,可能还没有米莱迪给人印象深刻。事实上,若比较小说中出现的人物在历史中的重要性,黎赛留是当之无愧头把交椅。甚至有人说:若没有黎赛留,就没有现代法国。

  

  秉持君主权力至上、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黎赛留带领当时一盘散沙的法国突破哈布斯堡家族的封锁和天主教会的控制,在劲敌环伺的欧洲打造出了强有力的中央专制政体,留给光明王路易十四一个绝好的基础。在这个过程中,玩弄权术不可避免,外交手腕耍得不少,镇压民众毫不留情,打压异己是家常便饭,控制舆论更是不可或缺的手段——甚至有人说正是黎赛留发明了新闻审查制度。因此,说黎赛留阴险狡诈、冷酷无情怕是不冤枉,但要如小说和电影中一般,说他挟天子以令诸侯、为个人权力而牺牲国家利益,则大大有悖于史实。

  

  “我的第一个目的是使国王崇高;我的第二个目的是使王国荣耀”,在《政治遗嘱》中,黎赛留曾如此自豪地宣称。他是如此说的,也是如此做的。在国内,他打压教会和贵族势力,使君权达到巅峰;在国外,他极具前瞻性地成为现代外交第一人,为削弱对手无所不用其极,终于使法国在混乱的欧洲三十年战争中成为最大的赢家,面对衰落的西班牙和陷入分裂的德国而坐享其成。所以如果三个火枪手和达泰尼昂总是给他捣乱的事儿是真的,那到底是谁背叛法国呢。

  

  在追求一个强大国家的道路上,身为教士的黎赛留肯定多次违反教条、教会利益乃至俗世道德;对路易十三的王后奥地利的安妮,他确实抱有敌意。然而对法国和路易十三本人,依历史判断,他从无贰心。

  

  路易十三

  

  事实上,路易十三虽然早年曾流放黎赛留,但在黎赛留东山再起担任首相之后,君臣二人便成为密不可分的利益共同体或曰忘年好基友。甚至在著名的愚人日事件中,当太后美第奇(这也是一个马基雅维利式的可怕女子)哭哭啼啼要求路易十三干掉黎赛留,朝廷上下包括黎赛留自己都以为他完蛋了,谁想到路易十三依然霸气地给他撑腰,转而流放了自己的母亲。可见,路易十三虽然看起来能力平庸,却至少懂得用人不疑;而且从国家的角度看,他也颇具伯乐慧眼。这位国王被称为“公正的路易”,且长期有同性恋传言;联想黎赛留对安妮的敌意和君臣二人的铁杆交情,真真让人不能不浮想联翩啊~~

  

  奥地利的安妮

  

  至于路易十三的王后、奥地利的安妮,由于她是哈布斯堡王室成员,法国劲敌西班牙国王腓力三世的女儿,所以黎赛留看她不顺眼乃至怀疑她对法国的忠诚是顺理成章的;至于因爱生恨的传言,恐怕有点离谱。此外,安妮王后和路易十三自14岁达成政治联姻以来感情一向冷淡,基本处于冷宫状态,用不着黎赛留费这么大劲挑拨离间。不过,这委屈她也受大了。毕竟黎赛留和路易十三去世后,是安妮含辛茹苦为路易十四摄政,并重用黎赛留指定的接班人马萨林,终于把一个强大的法国好好地交到了路易十四的手上。

  

  白金汉公爵

  

  英国白金汉公爵是查理一世的宠臣,著名的小白脸,公认靠脸蛋和口才上位,很难说有没有被潜规则过。据说钻石项链的事儿有迹可寻,想想春闺寂寞的安妮,也没什么不好理解。跟黎赛留相比,这家伙完全是个打酱油的。

  

  火枪队

  

  《三个火枪手》的故事发生在17世纪,题目中“火枪手”一词为Musketeer, 源自“火绳枪”即Musket,一开始是拉丁文中某种投掷武器的名称。小说中明显可以看出当时小型热兵器还不算很普及,被称为火枪手的国王护卫队成员大多还是以剑术闻名。虽然早在14世纪,意大利兵器库清单中就出现了“小型手炮”的记载,但直到15世纪,笨重的手持火器以极其糟糕的精度和装填弹药时的繁琐出现在战场上时,依然需要与长矛兵混编,杀伤力虽大却不太具有实用性。16世纪,以牺牲杀伤力为代价,加之燧发装置的发明与改进,火枪的体积和重量终于被控制在现代步枪的级别,真正开启了火器时代。不过由于近身作战时灵活性太差,大部分骑兵还是会随身带刀剑。

  

  路易十三创立的国王护卫队被称为火枪手,这些精锐骑兵人人都有好几把枪,有随从帮忙带枪和装填弹药,在当时等于是拿钱堆出来的。他们一般是家道中落或有名无钱的贵族子弟,要么就是无权继承家族财产和领地的非长子,从小经历严格的剑术训练,加入卫队半是为荣耀半是为糊口。战争时期国王护卫队是要上战场的,不过和平年代他们就驻扎在巴黎城内,若非国王召唤,尽可以四处闲晃,骄横惯了的他们也难免惹是生非。黎塞留为了维持社会秩序、压制贵族权力,对当时盛行的私下决斗予以严厉处罚,甚至处死了几位贵族子弟,所以小说中主教卫队和国王卫队之间的冲突是确有其事的。

  

  至于几位火枪手和达泰尼昂,据说也有历史原型,只是在我看来无足轻重,相比之下我也没有兴趣去八他们鸟~

  

  最后,我曾经淘到过商务印书馆的《黎赛留传》,好看得很,可惜后来被人借走至今未还。希望有朝一日能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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