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 李娟《冬牧场》
《冬牧场》是李娟的作品。知道李娟,是从好友那里。好友来自新疆塔城地区,中国的西北角,离海洋最远的地方。新疆人推荐新疆作家,很自然。好友跟我讲过很多家乡的事情,印象最深的是讲他小时候跟爸爸去深山里钓鱼,晚上不能回家,就跟爸爸俩人挤在哈萨克牧人冬季放牧的冬窝子里的一个羊圈中,抱着羊睡了一晚上。“羊是最温暖的动物。”好友说。
李娟前面的几本书都看过了,这本《冬牧场》一如既往,让人喜欢。这是李娟的首部长篇纪实散文作品,讲述了她跟随一家哈萨克牧民深入到阿勒泰南部的冬牧场,在沙漠中过了三个多月的荒野生活。
在逐水草而居的哈萨克牧民生活中,冬牧场的日子无疑是最艰辛难捱的。对于李娟的文字,我似乎无力评述,一切,都只能在阅读中去体会。不过,很多人评说,李娟的文字让人心灵安静,但,我怎么每次看都觉得很欢乐,充满了生活的热闹,没有感觉安静呢?难道是因为自己就是一爱看热闹的人?看看她笔下那些活灵活现的人物吧。男主人居麻是个矛盾人物,在一般人眼里也许有些讨厌:酗酒、耍赖、恶作剧,搞得家人不宁。但他又是令人钦佩、尊重的:人高马大,所有邻里之间合作的劳动中,他永远是主角,大家只有围着他转的份儿;手掌粗大,但灵巧得很,但连针线活儿都拿捏得起,所有破烂的锅碗瓢盆、农具,经他的手一折腾,立马二次上岗了!他欺负家里那只猫,几次往猫身上刷油漆,只为了惹家里人生气,但他又对羊啊、牛啊、马啊很好,出去放牧时,邻居太阳刚落就赶着羊群回家,居麻却忍饥挨饿,即便冻得浑身哆嗦也要到天黑很久才慢慢赶着羊群回来,只为了让羊慢慢吃饱。居麻很搞笑,他想穿一件“体面”的衣服去放羊,老婆不让,他很生气,等有一天老婆拿出那件“体面”的衣服给他穿时,他兴高采烈地夸自己“体面得”“跟毛主席一样!”并说,羊看到自己穿得这么漂亮肯定很喜欢,放羊时让羊往哪里走就往哪里走,听话得很,让人忍俊不已。
李娟的视角独特,在于她根本就没有给自己设定视角,没有把自己当做一个旁观者,从居麻一家的生活中抽离出来,而是融入其中,成为居麻一家的一份子,与之同喜同悲。在那无可凭附的荒野,家里每个成员,甚至包括刚蹒跚学步的小儿,都会自觉分担家里的劳动,一切都那么理所当然。李娟虽然不断自嘲自己“矮子”“瘦弱”,但也责无旁贷担负着做家务、放牛、背雪等劳动。劳动,在冬窝子里,成了哈萨克牧民生的活全部内容。邻居家的小女孩努滚只有九岁,但已经开始跟着十一岁的哥哥去背雪块粪块了。那么小的女孩子,背着雪块,“腰背像老人一样深深佝偻着,再有一尺多就贴着地了!”实在背不动了,小女孩也不求助,把袋子放在地上拖,就是拖也要拖回家。因为,“无能于劳动是可耻的”。小兄妹俩背着雪块从荒野深处一前一后蹒跚走来的身影不仅打动李娟,也深深打动了我。
荒野中的生活寂寞、艰辛、空旷、朴素,但也有其独特存在的气息。女性,就是荒野中的独特存在。加玛,居麻的女儿,戴着一副粗俗、廉价、夸张的假水钻耳环,起初李娟觉得真是难看,但在沙漠中呆久了,竟然发现,在那放眼望去空无一物,除了沙子还是沙子的荒野里,那耳环竟美得像月亮像太阳!加玛捡到一个被挤得邹巴巴的假金戒指,居麻敲敲打打,使其恢复原状。加玛把金戒指送给了李娟,要在以往,李娟肯定会拒绝戴这个玩意儿,但在那寒碜的冬窝子里,她毫不犹豫地把它戴上,因为,在那缺少一切生活必备品的朴素环境里,那枚假金戒指竟成了一件奢侈的装饰品,提示着自己还是女性,还是一个爱美的女性。假金戒指让她有了女性的尊严。
但李娟的笔下也不尽是艰辛、寂寞,她描述的冬窝子也是一个充满温情与爱的世界。每天早上,加玛会在爸妈的被窝里撒娇,尽管她已经是十九岁的大姑娘了。居麻的老婆(李娟称其嫂子)尽管是个严肃的人,但也会心血来潮,突然抱住居麻亲一口,让人莫名其妙。居麻唯一的儿子扎达放寒假回到冬窝子,一进门就跟妈妈一起亲吻,但对父亲却敬而远之,等房里没其他人了,儿子才慢慢磨蹭到父亲身旁,突然搂着父亲亲吻起来。邻居萨依娜有三个孩子,她边绣花边不自觉的哼歌,两个大些的孩子会加入妈妈跟着一起唱,醒来的第三个孩子,还是婴儿,也哇哇地加入,全家人的大合唱让地窝子都震动起来。一切都热烈、热闹起来,小火炉边,大人唱,孩子跳,婴儿哭,门外黄沙滚滚,寒冷无比,地窝子里的空气却热烈得快烧熔,这样的场景,除了感动,还有什么呢?
《冬牧场》里叙及了太多的人、物、事,每一个情节都那么生动、鲜活,读来不忍放下。不知是由于哈萨克民族的乐观天性,还是因了李娟的乐观,书中的那些艰辛、困苦让我不觉得苦,反而觉得,生活本来就是那样, 那样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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