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义
铭玲今
穆勒在阐述功利主义的基本含义之前,对行为对错的标准问题及为何要阐述功利主义含义问题做了论述。他认为对行为对错的标准究竟是什么这一问题上,学界虽然争议不断却始终没有取得多少实质性的进展。但这并不损害功利主义伦理学说结论的可信性,因为“一门科学的详细学说通常并不是从它所谓的第一原理推演出来的,其证据也不依赖于它的所谓第一原理。最终被接受为一门科学的第一原理的那些真理,其实是对那门科学所熟知的基础概念进行追根究底的分析所得出的最终结果;它们与那门科学的关系,不是地基与大厦的关系,而是树根与树的关系,它们即便永远不被挖掘出来为人所见,也会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之后,在批判直觉主义伦理学派与归纳主义伦理学派的基础上,穆勒认为人们平时对功利主义的理解存在着许多偏差,这是阻碍它为人接受的主要障碍。因此,他将对功利主义的基本含义做出阐述,并在此基础上对功利主义的哲学问题做出讨论。穆勒认为功利主义“把‘功利’或‘最大幸福原理’当作道德的信条主张,行为的对错,与它们增进幸福或造成不幸的倾向成正比。所谓幸福,是指快乐和免除痛苦;所谓不幸,是指痛苦和丧失快乐”也就是说,功利主义道德理论所依据的人生理论是“唯有快乐和免除痛苦是值得欲求的目的”所有值得欲求的东西之所以会值得欲求,一是因为它们内含的快乐,二是因为它们可能是增进快乐避免痛苦的手段。对此人们可能有很多批评和反感,因为人们可能会认为,如果生活的最高目的就是快乐,除快乐之外没有更好更高远的追求,那么这样一种学说就是仅仅只能配的上猪的学说。而穆勒认为,功利主义的“幸福”或“快乐”不是指动物的幸福或快乐,他认为快乐与幸福不仅有量上的差别,更有质的区分。对此,穆勒做出了一个形象的论述“做一个不满足的人胜过做一只满足的猪;做不满足的苏格拉底胜于做一个满足的傻瓜。如果那个傻瓜或猪有不同的看法,那是因为他们只知道自己那个方面的问题。而相比较的另一方即苏格拉底之类的人则对对方的问题都很了解”他同时指出,功利主义的行为标准是“最大幸福原则”,这种幸福并非是行为者本人的幸福,而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穆勒反对将自我牺牲本身看作善事,他认为“一种牺牲如果没有增进或者不会增进幸福的总量,那么就是浪费。他唯一赞成的自我牺牲,是为了他人的幸福或有利于他人幸福的某些手段而做出的牺牲。”
回复(共3条)
-
用户498241好+
2019-02-21
-
疾风1
2019-02-18
-
疾风好厉害啊,我觉得很有道理
2019-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