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回家,所以旅行——安德鲁·麦卡锡
“你欠了我一个蜜月!”
“你醒了吗?”一个声音穿过了我沉睡的大脑。
“正要醒过来。”我回应着。
“几点钟啦?”蒂喃喃低语。
“四点十五分。我们起晚了。”夜色依旧沉沉,帆布帐篷被一阵干燥的微风吹得快速抖动起来。我抓起包,用力拉起拉链,和蒂一起出了门。在被一片惨白月光照亮的干硬的灌木丛中,我们穿过一条小路,将东西扔进吉普车,几分钟之内便绝尘而去。吉普车仅有一个前照灯还能使用,偶然间,在灯光光束的边缘,一双发红的眼睛在黑暗中隐隐地放着光。
我们在泥巴路上一路颠簸着,半个钟头后,开到了一扇锁住的大门前。夜色中,有人不知从何处现身,过来打开了大门,我们驶入了切腾戈大围场。几只无精打采的日光灯微微照亮了一大片平地。一个矮小的年轻人抓起我们的包裹,扔进一辆老旧的面包车尾端——这种面包车在非洲可算是命根子了。他从车轮后方跳上车,我们也跟着爬进了后座。
“我叫乔纳森。”司机自我介绍着——这是他会讲的全部英文。
我们在另一扇门前等着熟睡的门卫被司机叫醒。离开戈龙戈萨国家公园时,我们已经晚了四十五分钟,还要开上四个多小时的路程,我们才能赶上北去的飞机。
如果说国家公园里的路坑坑洼洼、千疮百孔,门外的这一条可算是更加糟糕了。我紧咬牙关,免得车子颠簸时咬到自己的舌头。突然之间,风猛烈地刮了起来,车里扬满了尘土。
“停车!”蒂高声叫了起来,“车子的后箱盖打开了。”面包车的后门没有关严实,大包小包全部掉落在了路上。“哦,天哪,我的电脑。”蒂轻声低语。
我那旅行包的拉链崩开了,黑暗中,衣服在尘土飞扬的路上撒了一地。我们尽可能抱起满地的衣服,重新塞回到面包车里。
“你想要检查一下电脑吗?”我问蒂。
“算了,还是快点走吧。”她无奈地回答。
等到天色变得稍稍和缓一些时,我们正穿过一片浓密的灌木林。稠密、低矮的树丛挤满在小路上,这些树大约不可能长得更糟糕了。我们继续向前行驶着。在车子爬上一片小山丘时,蒂又开了腔。
“有东西烧起来了。”
我们停在路中央,一个个挤出车门。右侧的后轮胎瘪了气。蒂和我面面相觑着。赶上飞机的可能性完全没有了。被众人忽略了的面包车悄悄地沿着倾斜的山坡向后滑了下去。乔纳森赶忙跳到车轮后面挡住了车,才没有让它完全冲下去。原来,这辆面包车根本没有刹车闸。蒂和我捡起几块碎木头,垫在轮胎前面稳住车子。乔纳森翻出了千斤顶,却不知道如何使用。其实,就是知道也没用了,因为连车上唯一的备胎也是瘪了气的。
我们站在面包车后面,上上下下地打量着道路。一直到那个时刻,路上不见任何一辆车从我们身旁经过。我们身上没有任何食物,却又偏偏饥肠辘辘了起来。太阳冲出了地平线,突然间,蒂笑了起来。她笑得全身都在颤抖,笑声狂放恣肆,像是用尽了她的全部气力一般。那是一种让我觉得自己做对了什么的笑声——我庆幸,自己最终和这样一个会大笑的女人走到了一起。
“怎么啦?”我还是忍不住问她。
就在此时,我也听见了一种声音——遥远却又清晰,鼓声敲击的节奏遍布在清晨的莫桑比克大地上。
“我可不希望这是战鼓。”我说。
新婚不满一周的此时,我才明白自己做对了“结婚”这一件事。但也在这时候,我又看见某种巨大的恐惧正变得真实起来,那便是——我可能没有办法去照料好眼前这个女人。
当鼓声渐弱下来时,我们依旧停在路边等待。在非洲的天空上,太阳爬得越来越高,气温也越来越高。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们的饥饿感更加强烈,而最令人不安的,是蒂变得沉默下来。当我总算再次听到她的声音时,却觉得这个声音仿佛来自一口低陷、遥远而浑浊的深井。她向前直视着尘土飞扬的路面,轻柔又缓慢地说:“你欠了我一个蜜月,哥们儿。”
一个安静却又热爱表演的男孩儿
其实,我们仅仅向西面迁移了19英里——但我的童年时代却就此被抛在了身后。逝去的不仅如此,还有我和我的兄弟们在自家后院玩威孚球的记忆。那种游戏曾经占据了当年我整个夏日午后的时光。此外,还有前院那棵小小的枫树,在我八岁那一年,我差一点成功地用一把橡胶斧子劈倒了它。
那些夜晚,我躺在床上,趁着困意袭来之前,在黑暗中与房间对面的我哥彼得聊天。那时候,我们还住在一个小山丘的顶上,家在城郊外安全的中心地带,那是一栋有三间卧室并且挂着绿色百叶窗的殖民式楼房;搬迁后,我们却要住在沼泽地带中某条街上的一栋长形、低洼的房子里,相隔了半个小时的路程,也相隔着一整个世界。
“这里看上去就像是一间汽车旅馆。”
我记得自己在第一次看到新家时曾经这么说过。无意中,我其实也一语道破了我们生活中那种即将开始的动荡不定。我大哥斯蒂芬那时刚刚进了大学,他和我爸之间那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终于宣告落幕——我爸再也不用满含怒气地一路追着斯蒂芬冲出门外,直到穿过整个院落。彼得曾经是一个炙手可热的体育明星,突然之间,他也长大了,并且暂时失去了所有的光彩——驾车和跟女孩子们交往侵占了他对于体育运动的热衷,而体育曾经占据了他早年生活的全部日子。然而,他还是带着一种强烈的保护欲,继续照顾着我。我们的小弟贾斯汀,比我又小了八岁,那时刚插班进了一所学校,亦步亦趋地踏着我们的生活足迹。
搬进大房子后,我父母并没有因此而增添几分自信,相反,他们的关系却变得紧张起来。有一件事情发生得越来越频繁了,每当电话铃声响起,我总能听到我爸的声音在又黑又深的房子里的某个角落来回飘荡:“我不在!我不在!”不管是谁找他,他都不想被人找到。在同一时间里,我妈因为某种疾病而变得令人越来越有距离感,我们孩子对那种疾病了解甚少——父母从来不跟我们讨论这些问题。在这个空间的每一处,一家人都像是在渐行渐远地生活着。那一年,我十四岁。
作为一个安静的孩子,我曾经轮流跟别人交朋友,在我的旧邻舍之间循环重复着这些把戏。搬家之后,我失去了这样的乐趣,就像是从一条绳索上被解了下来。我家门前的路上,有一片树林穿过,我开始花上越来越多的时间,独自从树上折下枝条,或是在小溪流中堆一个小水坝。因为一直活在我哥彼得那所谓运动天赋的阴影之中,我对于体育的热情也渐渐冷淡了。
我从来也都不曾是一个勤奋的学生,在学校的功课开始堆积如山时,我的学习兴趣更是开始消退。我妈注意到了我日益严重的忧郁症倾向,建议我去试一试参与学校的音乐剧《雾都孤儿》的表演。开始时,我十分勉强地去了。但是到最后要挑选扮演“鬼灵精”这一角色时,连我自己都为多么想要得到这个角色而感到吃惊。另一个备选的学生很明显的有着更好的声音特质,也对这部音乐剧怀抱着更大的热情。他逼得我在表演中把自己完全豁了出去,直到评委们再无挑选的余地,只有把这个角色交给了我。
剧作家田纳西•威廉姆斯在描述初恋时,曾经写下这样的话:“正像你突然将探照灯转向某些一直处于半黑暗中的物体。”我在那第一个角色中,经历了一种非常类似的、如同探寻到什么似的奇异感觉。我感觉到了自己一直在寻找着的力量和归属感,虽然完全不明白自己究竟在寻找些什么。我知道自己在舞台上的经验对我而言意义深远,但却从来不曾告诉任何人它对于我生命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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