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字》
象征
红色,确切地说“猩红”(scarlet),在这里也是罪的象征。它与罪的联系最早源于《圣经》。《圣经·启示录》十七章中所描写的那个“大淫妇”就身穿猩红的衣裳,她的坐骑也是一只通体写满亵渎之词的猩红兽。从此,猩红色就带上了堕落、淫荡和罪恶的含义。给海丝特戴上猩红的“A”字就等于结她贴上了一个“淫荡”的标签。红色也可以是火刑的隐喻。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二人既是中世纪被施以火刑的异教徒,又是在炼狱助熊熊烈火中备受煎熬的两个负罪的灵魂,红红的火焰在小说中转化为红红的“A”字,代表了基督教的精神净化和永恒惩罚。在基督教的文化传统里,红色还代表了耶稣及其追随者所流的殉道之血。海丝特始终佩戴着红色的“A”字,而年轻的牧师则在胸口上刻着一个血字“A”,他们一次次登上刑台,使人联想到祭坛上淌着鲜血的羔羊,它以自己的苦难、鲜血、甚至生命向世人昭示着一条解脱罪恶,走向上帝和天堂的光明大道。
(以上内容来自百度百科)
*另:刚开始知晓《红字》的原文标题为“the Scarlet Letter”——即“猩红的字母”——时,我一度认为中文的标题未能精准传神地表现出存在于作品主角之间那种狂热的、凄美的意境:仅仅采用中性的“红”一字,未免有种冷的、旁观者的意味。看了内容以后我稍稍理解了使用“红”这样的翻译:颜色本身毫无意义,意义是后天人为的产物;这也恰恰是对作品全知全能的作者将对人物的评判全权转交给读者的体现——作者负责讲述,而读者负责评说——而读者对人物的言行为人的道德评判的情感色彩,便成了“红”的色彩意义。这个过程说起来还挺像中国古代皇帝以朱笔批阅奏章——朱墨本无邪,好坏凭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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