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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年5月1日,本•拉登在巴基斯坦被美国特种部队击毙,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在“十大通缉犯”名单中划掉了他的名字。取而代之的,是时年30岁的前私立学校老师,埃里克•托特,一个涉嫌拍摄儿童色情照片的恋童癖。

    中国屡屡发生的针对幼女的性侵犯罪引发广泛关注,许多人认为,针对幼女性侵的量刑过轻,法律震慑力不够;同时,中国缺乏针对女童的特别保护,给了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在这方面,美国和加拿大的做法可以作为参考。在北美,12岁以下儿童不在校期间,家长或其委托的监护人必须全程陪同,不能令其单独活动脱离自己视线;而学校,往往是各种监控器材最密集的地方。教职人员校园性侵幼童的案例很少听闻,倒是时有教师色诱未成年学生(主要是女教师色诱男学生)的事例,但这些被色诱的未成年学生通常在14—16岁,且一旦东窗事发,涉案教师都会受到严厉惩罚,最轻也会被判终身不得担任教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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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和加拿大并非像许多人所想的那样,是“性开放”的社会。在家庭观念和两性意识等领域,两国的主流意识还是比较保守的,都很重视在防范性侵方面“从娃娃抓起”。

    在美国,一些地方从幼儿园开始就会用游戏的方式向儿童解释“什么是性骚扰”,以及如何应对,如何求助和如何自我保护等常识。到了小学就会让学生记牢报警电话“911”和报警注意事项;在加拿大,由于缺乏全日制幼儿园,这类教育是从小学学前班开始的,但内容大抵相似。

    在中国,对儿童性侵害的事件同样由来已久,然而碍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谈性色变”以及性侵案件的隐蔽性,只有极少数案件被媒体曝光。或许,相较于北美两国,我们应该在这方面多加关注,以实际行动给孩子们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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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美如何打击“恋童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