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签名》第一章末尾翻译分析
【福尔摩斯在抱怨啥?】
The Sign of the Four(《四签名》)第一章末尾,福尔摩斯如是抱怨:
Crime is commonplace, existence is commonplace, and no qualities save those which are commonplace have any function upon earth.
【拙译如下】
罪案平平无奇,生活平平无奇,除了那些平平无奇的本事之外,什么本事也不能派上任何用场。
【各家译本作】
犯罪是寻常的事,人生在世也是寻常的事,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寻常的事还有什么呢?(群众版,严仁曾 译)
原文不是说犯罪经常发生,而是说罪行太过平庸。原文中的“upon earth”可以相当于“on earth”,只是起强调作用,不一定表示“在这个世界上”的意思。此外,原文并不是说只有寻常的事,是说只有平庸的本事才有用处。
犯罪照常犯罪,求生还得求生。芸芸众生如此,我空有一身绝技也于世无补。(译林版,俞步凡 译)
此版较群众版略好,但仍不够忠实。
犯罪是很平常的事,生活也是平常的事,除了这些平常的事,地球上没有东西有任何的作用。(百家版,王知一 译)
原文说的是“平常的本事”,不是“平常的事”。
犯罪是很平常的事,人生也不过如此。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逃避平常和乏味。(北方版,刘洪 译)
这句与原文差异较大。
犯罪是寻常的事,人生在世也是寻常的事,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寻常的事,还能有什么呢?(新星版,张凌云 译)
此版与群众版基本相同,多了一个逗号和一个“能”字。
李家真博文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ecf175cd0101i885.html
文中提及书目《四签名》:http://www.iyangcong.com/book/detail/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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